日前,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公安红桥分局破获一起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查获烟花爆竹4850箱,抓获涉案人员2名。截至目前,一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一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12月初,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获取线索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公安红桥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分析研判、固定证据等案件侦破工作,锁定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人员刘某。办案民警经过连续蹲守,掌握刘某进行非法交易的事实后将其抓获。在取得初步战果的基础上,专案组继续深挖细查、顺藤摸瓜,获知其采购非法烟花爆竹的源头在北辰区一仓库内。
专案组根据刘某供述,充分利用大数据支撑,最终确定了源头仓库的具体地点和上线人员谷某某,并掌握了“黑窝点”交易多在半夜进行、仓库内部有豢养的大型犬只、窝点周边多处安装视频监控等情况。专案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抓捕行动方案,后在谷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同时在仓库内查获烟花爆竹4850箱。
经讯问,谷某某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谷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仅扰民、污染环境,而且易给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竞彩篮球app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对于非法储存、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法律依据适用《竞彩篮球app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18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